請您在報名寄出紙本資料的同時檢附「個人之戶籍謄本」,以便送審。 如有疑問,敬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服務電話。
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二條之規定,申請參加初級救護員訓練,應具備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。
然「國中肄業不能等同於畢業,也不等於具同等學力,故恕無法報名EMT-1課程。」 如需有同等學力之資格,則須向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處」或「其他各縣市教育局」洽詢申請同等學力考試等相關事項,經測驗通過後,始可領有該合格證明。
1.提醒您~繳費不等於報名完成!敬請依照課程資訊簡章內容完成報名手續。
2.本會課程採網路報名制。因上課名額有限,會員/學員確認報名課程後,即可依課程資訊簡章流程辦理完成繳費,電話聯絡,寄件等相關報名手續。本會以完成報名手續(含繳費,電話聯繫,寄件,審核合格)者為正取人員,人員額滿為止。
基於公平性,本會該課程一律網路填單報名作業,恕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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